原文節錄:
公都子曰:「匡章,通(全)國皆稱不孝焉;夫子與之遊,又從而禮貌之(禮之以顏色喜悅之貌也),敢問何也?」孟子曰:「世俗所謂不孝者五;惰其四肢,不顧父母之養,一不孝也;博奕好飲酒,不顧父母之養,二不孝也;好貨財,私(偏愛)妻子,不顧父母之養,三不孝也;從耳目之欲,以為父母戮,四不孝也;好勇鬭很(很,憤恨。即因憤恨而發生爭鬬),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章子有一於是(此)乎?」
賞析:
本章言匡章得罪其父,出妻屏子,上不得養,下以責己,眾曰不孝,其實則否?是以孟子禮貌之也。
世俗人的觀念,出妻屏子又被父親驅逐的人,一定是個大惡不赦的不孝子,然孟子以察人之微聞名,故細察匡章之後,發現並不是所謂五不孝之一,只因其太直率,對父責善,不從反被逐,自己深責無法奉養父親,則亦不願受子女奉養,受妻子的照顧,這種心情,誠是天倫苦衷。孟子本乎體諒之心與之交遊,並藉機昭雪其誣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