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節錄:

淳于髡(淳于髡:戰國齊贅婿,為著名辯士,姓淳于,名髡 )曰:「男女授受(授,給予也;受,接受、取物也。指男女不能互相親手遞受物品)不親,禮(「與」同「歟」,嗎)?」孟子曰:「禮也。」曰:「嫂溺,則援之以手乎?」曰:「嫂溺不援,是豺狼也。男女授受不親,禮也。嫂溺援之以手者,(衡量輕重 ,變通常法而合宜,是謂之權)也。」曰:「今天下溺(陷於昏亂困窮如溺於水)矣,夫子之不援,何也?」曰:「天下溺,援之以道;嫂溺,援之以手。子欲手援天下乎?」


賞析:

本章言直己守道,所以濟時;枉道殉人,徒為失己。 


孟子看出淳于髡觀念上的混淆,那就是誤將常法、常規之「禮」與作為禮之本的永恆真理,也就是「仁」混為一談了。淳于髡的意思是勸孟子不要拘泥於仁義道德,應該對惡勢力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迅速將惡勢力消滅;但他卻不知道,作為社會秩序的常法常規的禮文容或可以在必要時予以斟酌變通,但作為禮之本的仁義道德卻是永不可放棄的。 


權,只權事為,不權存心。所以由權而生的非常作法,仍須是合乎仁義道德的,否則權變與作亂又有什麼分別呢?所謂的權,不是放棄那經常普遍的良心,而仍是要先據此常道為本,然後再作法上加以斟酌的。不管怎樣權衡,都當萬變不離其宗。所以真要拯救天下,只能憑仁義道德,這永恆普遍的仁心常道,豈能輕言放棄也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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